太平中学家校安全协议书
尊敬的家长:
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关系到青少年能否顺利、健康的成长,关系到社会稳定及民族的兴旺。为落实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认真贯彻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教育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,切实加强家庭安全教育工作,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,学校特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书:
1、教育子女不要驾驶机动车辆,特别是摩托车、电动车。
2、教育子女不搭乘无牌、无证、超载等危险车辆。
3、引导子女正确的消费观,杜绝进入各种营业性的娱乐场所。
4、培养子女遵纪守法的意识,告诫子女不要参与各种纠纷和不合法的社会团体。
5、增强子女自我保护意识,不爬树、不擅自去游泳,不玩火。
6、引导孩子不购买或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。
7、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杜绝抽烟、喝酒、打架,远离赌博、远离网吧。
8、教育子女不要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或交朋友。按时回家休息,杜绝夜不归宿。
9、教育子女要按时回家,按时返校,如未能及时回校要主动与班主任联系。
家长签字: 班主任签字: 学生签字:
灵山县太平中学
2008年9月 |